学生国际化交流项目一直是我校国际化建设工作的重点。为鼓励优秀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我校每年都为赴国(境)外交流学习的学生提供一定资助。根据厦门大学海外交流资助管理办法,执行的普通资助标准为:赴欧美国家一学年资助额度20,000元/人,一学期资助额度10,000元/人,暑期班资助额度5,000元/人;赴亚洲国家、台港澳地区一学年资助额度10,000元/人,一学期资助额度5,000元/人,暑期班资助额度2,000元/人。根据 “特别资助条款”(针对经济困难且学业优秀的学生),对于具有特别资助资格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按以上资助标准的双倍予以资助。
国际处/台港澳办会同学生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确定2014-2015学年第一期我校交流学生资助名单(详见附件)。按照相关规定,名单进行全校公布,如有相关疑问可以咨询各项目的负责老师,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地址:厦门大学南安楼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186414 传真:0592-2186414 Email:nanyang@xmu.edu.cn Copyright ?2020 tx010.tv糖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