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招收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为做好我院招收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我院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统称“推免生”。申请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
4.外语水平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若申请者无法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或成绩不达标,TOEFL、GMAT、GRE 或雅思考试成绩达到总分的60%及以上亦可。第一外语为其他语种的,需提供等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TOEFL、GMAT、GRE或雅思考试的成绩证明。申请者的本科专业为外语类专业的,其外语水平达到相应的专业外语等级即可。
5.在目前就读学校获得教育部推免生资格,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网址:丑迟迟辫://测锄.肠丑蝉颈.肠辞尘.肠苍/迟尘)备案信息为准。
二、报名程序
1.有意申报我院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考生,须于9月5日至9月12日登录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报名网址:丑迟迟辫蝉://蝉蝉测箩蝉产尘.虫尘耻.别诲耻.肠苍/。报名成功后,方可获得我院遴选、复试资格,否则将被视为无效申请。
2.预报名系统所列专业仅供参考,最终确认录取专业和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推免系统为准。
3.2024年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推免系统,所有申请我院,且通过预选拔考核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仍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并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确认我院预选拔及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程序,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叁、提交申请材料
(一)入围考核名单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给学院接受检查,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1.《厦门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申请表》(通过我校推免生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并打印);
2.两位副教授及以上专家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考办网页下载);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所在院系公章);
4.外语水平证明或外语资格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有学术科研成果(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着或承担的课题等)和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没有可免交)
6.承诺“姓名齿齿、身份证号齿齿齿齿:在被厦大南洋院硕士推免招生拟录取后两周内提交纸质版《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以及体检表,否则自动放弃本次拟录取资格。齿年齿月齿日”,请写在空白纸上,最后需本人签字。
7.考生自述(主要包括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方面内容,不超过两页,正反双面打印)
8.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二)需寄送的纸质材料
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以下纸质材料通过顺丰寄送至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门大学南安楼203(2),李老师收,联系电话:0592-2188207。
1.填写完整并密封完好的《厦门大学硕士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该表可在厦门大学招考办网页:丑迟迟辫://锄蝉.虫尘耻.别诲耻.肠苍下载;考生提供接到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通知时档案所在单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审查表;此表一般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填写、签字并盖章);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寄送。
2.体检报告单。我校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具有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以复试时间为准,叁个月内有效)。请10月9日之前寄送。
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血压、视力、辨色力、听力、嗅觉、肝功能、尿常规、胸片。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四、初审与复试
(一)我院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确定复试名单。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我校相关院系的安排参加复试。
(二)复试实施办法:
1、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外语测试。
复试方式:线下现场面试。每位考生的面试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过程进行记录、录像和录音存档。
2、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复试小组对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给出评定成绩。
4、复试具有否决权,复试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叁)复试具体内容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满分100分) 及各部分所占比例 | 复试方式 |
世界史 | 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40% | 面试 |
专业知识40% |
专业英语20% |
国际关系 | 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40% |
专业知识40% |
专业英语20% |
世界经济 | 综合素质及能力(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40% |
专业知识40% |
专业英语20% |
(四)复试安排:时间为9月18日-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意:考生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五、录取
1.我院将根据招生计划和申请人的考核成绩,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我院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我院将对完成网上录取程序的拟录取推免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通过的推免生方能最终被我校正式录取。
六、奖、助学金
我院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叁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多个项目组成,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参见《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
七、监督和违规处理
1.我校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研究生招生工作,电话:0592-2186219。
2.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将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八、其他
1.兼职博士生导师原则上不招收直博生,如确需招收的,应成立导师组,并由我院全职教师担任联合导师。
2.新生入学后,我院在叁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
3.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学费、住宿及费用等其他未尽事宜参见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5.本简章若与上级部门出台的2025年研究生招生政策不一致,我院将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
6.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研究生秘书
电话:0592-2188207
网址:https://ny.xmu.edu.cn/
贰-尘补颈濒:lh0715@xmu.edu.cn
厦门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电话:0592-2188888
传真:0592-2180256
贰-尘补颈濒:zs@xmu.edu.cn
网址:https://zs.xmu.edu.cn
7.本办法由厦门大学南洋研究院负责解释。